形容地痞流氓“流里流气”原来是因为明朝“刘六刘七起义”
人们形容一个人流里流气,指这个人举止轻浮,品行不端,通常用来形容地痞流氓。其实这个词是由明朝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而来的。起义爆发于明朝北直隶,史称刘六刘七起义。
刘六(名宠)、刘七(名寰)兄弟,河北文安县刘庄子村人,明正德年间,农民起义军首领,自幼习武,善骑射,尚侠义,骁悍过人。
明朱元璋统一中国后,与历代君王一样,实行残暴统治,人民生活十分困苦,不堪忍受。正统后,阉宦擅权,史胥作弊,徭役繁苛,较前更甚。刘六、刘七领导的农民大起义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发生的。
明正德三年(公元1508年)许多破产农民,接连不断爆发起义,以反抗朝廷官府统治。文安县境内有多股三五人或十数人结伙的流亡农民进行活动。他们邀路劫财,盗窃官府大户。同年秋,霸州府衙被盗,屡派人辑捕不获,而且盗案屡出。官府苦于无能为力,昼夜思治不得。当时文安县属霸州管辖,闻刘六、刘七之名便由霸州官府招募入衙,协助擒捉“盗寇”。刘氏兄弟入衙连破数案,深得官府赏识。从此刘氏兄弟的名声便传出去了。
正德四年(公元1509年)大太监刘谨独揽朝政,集军政大权于己手。其家人梁洪,仗势欺人,横行无忌。闻刘氏兄弟得朝廷赏赐颇丰,便向刘氏兄弟勒索金银财物,刘氏兄弟严词拒绝。梁洪勒索未遂,恼羞成怒。暗向其主子刘谨诬告刘氏兄弟等是畿南强盗。刘谨偏信谗言,派遣都御使柳尚义等画影图形,调兵缉捕。刘六、刘七闻讯逃匿。官军将其家抄掠焚烧一空,并逮虏了妻孥。刘氏兄弟陷入无路可走的绝境,只好揭竿而起落草为“寇”。
刘六刘七被逼无奈落草为寇,一开始的起义军总是值得可怜的。遇见不平揭竿而起,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”的气魄也令人敬佩。他们曾经也都是农民,只不过走投无路。但是当起义的部队越来越庞大,军纪便越来越难以维持,他们渐渐开始展现出人性的丑恶一面。
刘六刘七起义后,军队在山东河北一带专找小城镇和农村进行烧杀抢掠,纵横乡里,杀民壮老幼,奸淫妇女,抢夺粮草,为扩充军力,把所到之处村镇房屋尽数烧毁,使百姓无家可归无饭可吃,要么投靠起义军队活命,要么拖家带口进山躲藏四处乞讨饿死或被乱军所杀,而最初义军成员大多是地痞流氓,而所到之处率先加入军队的也是当地一些地痞流氓泼皮无赖,所以山东河北百姓对之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,私下称义军领袖"刘六刘七"为"流里流气"。
在明末清初的文献资料中,"刘六刘七"就以典故形式存在于说书人的话语中,自然也会存在于民间语言中。而其语音形式略一变化,在山东方言里就成了"流里流气"。
"刘六刘七"在山东等地可能还知道典故所在,传到北京等其他地方可能就逐渐丧失它本来的意思和语音形式。我们从《醒世姻缘传》中看到这么两段话,其中第六十六回出现的"刘六刘七"已经是现在"流里流气"的意思了:即流氓气,不正经,有说,二流子。
资料来源:《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五》《食货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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